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TZB(ZX)2019-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604836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安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安市城南解放路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 鑫 15059359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15960483686 邮箱:fjsyt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园2#楼7层01室-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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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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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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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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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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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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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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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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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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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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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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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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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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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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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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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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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8:00 至 2019年07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五楼-2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五楼-2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四、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8:00 至 2019年07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五楼-2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2)异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者须邮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转账凭证到我司,并先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公司联系邮箱,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1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五楼-2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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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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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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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场权的提供场权证复印件;非自有场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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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2、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报名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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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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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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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1170 1010 0100 295731
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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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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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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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信用记录:(6)-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6)-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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